城管和商贩:管与被管为什么难以和谐
最近一段时间,昆区城管大队开展了一次集中整治行动,在这次普通的执法行动中,却因为发生了一些不该发生的事情,让城管行政执法显的非常被动,也再一次将城管与商贩的矛盾摆到了人们面前。这件事儿还要从11月11号说起。
11月11号下午五点多钟,由昆区城管大队牵头,组织八一公园派出所和包钢房产处城管中队进行了一次联合执法,这次联合执法,重点针对的是林荫路乱立广告牌匾的现象。从南到北,城管人员对底店外占道的广告牌匾都进行了没收,可是进行到最后一家时,与一家保健品店的老板发生了冲突。
昆区城管四中队中队长岳晨跃(出录音)那天我们去整顿的时候,牌子全在人行便道上放的呢,而且我们扣了三车,扣了三十多块牌子,扣完以后,好多人都把牌子拖回屋里了,旁边做买卖的互相攀比,他们的拉回家你们咋不扣,为了保持执法公正,咱们就把他的也扣了,在扣的过程中,不允许扣,咱们的人进了屋子全给拿出来了,他就不让拿,自已抱着牌子在屋里悠,就把里面的东西碰了一些,都是一些玻璃东西就把他的手划了,当时我在现场和他说,领去医院缝一下吧,缝完以后应该咋处理咋处理,他说我不,派出所指导员就说咱们撤吧,咱们也没动手,有什么事情以后再处理吧。(录音止)
岳队长所说的这家店位于林荫路西侧,是一家经营保健品的商店,据店主邢先生说,那天城管人员不仅没收走了广告牌,还对店里的大门和柜台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坏。
邢先生(出录音)咱们的人在屋里头,也没打他们一下子,他往屋里进,咱不让进,咱在屋里拽着门,他在外面把玻璃都砸烂了,进来的,他们冲到屋里,按到地下打我,把我手筋割断了。(录音止)
城管和商贩各执一词,事情是邢先生说的那样吗?带着这样的疑问,记者又采访了那天一同联合执法的八一公园派出所指导员李波。
(出录音)那天联合执法的时候您在吧?在。我们只是配合他们,外面不是摆的好多牌子嘛,城管的往回收,有的在屋里放的,就进屋里收去,店主就出来不让收,就揪扯起来了,牌子往出搬,那个门也比较小,就把门碰坏了,掉下来的玻璃就把店主的手划破了,没有打架,双方有个揪扯,没有什么,那个地方挺影响市容的。(录音止)
据了解,昆区城管大队管辖的路段是钢铁大街以南,西至白云路、东至民主西路。在他们管辖的范围内,林荫路与少先路交叉路口往北、林荫路西侧的部分底店每次都作为他们的执法重点,他们也曾多次向林荫路上的各家店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他们尽快清理路边的广告灯箱和广告牌,但是效果并不明显,这也成了他们的执法难点。
岳队长:(出录音)整个这个地方卖性保健的是六个门市,六个门市是三家干的,每家最起码有五块牌子,而且牌子到了夜间全带电的呢,对行人也有一定的安全隐患,今年以来,我们电话接到好多次,反映林荫路与少先路交叉口广告牌、灯箱侵占人行便道的时候,最近我们通过整顿,效果比较明显,但是就是小邢这一家,现在每天还是这样的现状,基本没有多大的改变。像他们对于我们的管理无动于衷,每整顿一次,全得提前制定方案,就怕出现一些这样那样的小事情。(录音止)
记者在昆区城管大队四中队看到了于十月八号和十月九号下发的建设行政执法责令改正通知书,上面清楚地记载着邢先生乱立广告灯箱的违法行为,也有邢先生的签字。针对岳队长所说的这种情况,25号晚上记者到这一路段进行了走访。
(出口播)听众朋友,我现在所在的位置是林荫路与少先路交叉路口,在这里记者看到,位于林荫路短短一百多米距离的一串底店前,摆有十几块大小不一的广告灯箱,每个广告灯箱的颜色都不一样而且还通着电,把本来就不宽的人行便道堵了个严严实实,而且这些写有生殖保健品的招牌在这条街上很引人注目。店主们这样的行为不仅造成市民的出行不便,而且还让过往的市民感到很反感。(口播止)
(出录音)每天从这路过,感觉路上路下很不方便,商店摆出那么多的灯箱,有的一个商店就摆出好几个,有的灯箱都压住了盲道,再一个灯箱上写出的广告词语,很影响包头市文明城市的形象。
太影响市容了,有关部门应该采取一定措施管理一下,作为一个文明城市,不应该有这样的现象出现。这些店主应该自觉维护包头市的文明形象。(录音止)
据了解,店主在街边乱立广告牌匾违反了《包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的二十六条和二十七条。当记者在采访中问到店主是否知道他们的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后,他们的回答却是肯定的。
(出录音)那您知道按照市容管理规定,不允许灯箱广告立到外面吗?这个我到知道,那你说你要是做买卖的,人家都白天在那放着就行,咱们这五点半了拿出去都不行,咱又没放到马路上去,就放到自家门口了,那也不是咱一家放,是家家放。(录音止)
这件事情发生以后,昆区城管大队四中队主动为邢先生店面的门窗进行了修复,邢先生也报了案,目前这件事情还在进一步地处理当中。
其实仔细想来,近几年,城管人员与商贩之间发生类似的事件屡见不鲜,有时甚至会升级为血腥暴力事件,这些事件的发生,让城管和商贩,管与被管难以和谐。
包头师范学院政法学院副院长姜明教授:(出录音)关于城管和小商小贩经常发生一些磨擦,这是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实际上这里有一个利益的冲突问题,从商贩的角度来讲,是商贩个人的经济利益,从城管的角度,他更多考虑的是社会利益问题,从商贩来讲,他没有把个人的活动纳入到社会秩序里来。执法部门也没有把执法的观念转变到服务的观念上来。(录音止)
商贩的素质不高、法制观念淡薄、执法人员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态度不好、这似乎都成了城管与商贩之间和谐共处的拦路虎,究其管与被管难以和谐的原因,姜明教授认为,理念创新是城市管理创新的前提。(出录音)一个是要求我们城管部门、执法部门人性化,以人为本,在执法管理工作的过程中,作耐心的说服和解释,商贩这方面要提高个人法律法规的知识学习,自己从被管这个角色中转变到文明经商,依法经商,这方面要提高素质,也要理解城市管理的工作职责,总体来讲,我觉得双方都有待于观念角色的转变。(录音止)
其实在提倡以人为本的今天,只有城管和商贩双方都换位思考,多一份理解和耐心,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愈演愈烈的管理矛盾,也只有把执法工作做得更加细致、文明和人性化,才会营造出和谐文明的执法环境。我们也希望,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这一天会早日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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